法院筆錄使用情形
點交否:點交
使用情形 一、本件建物查封時,大門深鎖無人應門,經債務人遺產管理人陳報債務人係於本件建物內死亡多日(據死亡證明書所載係因肝硬化併腹水引起之上消化道出血進而死亡)始於108年12月16日遭發現,後法院再次至現場履勘,債務人遺產管理人持鑰匙開門進入,屋內有家具電器等物品,據遺產管理人稱該屋已無人居住使用,無水無電,雖打開水龍頭仍有些許水流出,但遺產管理人表示應係水塔殘留的水,因其自接任遺產管理人後未接過水電單據。另遺產管理人具狀稱,經詢問過債務人家屬,房屋應無海砂屋、輻射屋、地震受創、火災受損、嚴重漏水等情。本件房屋拍定後點交。
本物件拍賣公告,若有遺誤,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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