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筆錄使用情形
使用情形 30138建號拍定後點交。18─1、18─2號地號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,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,拍定後不點交。110年8月13日現場查封、指界時,30138建號經檢視無增建,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;18─1、18─2地號位於社區後方之土地,上有駁坎。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110年8月18日北市警士分防字第1103036946號函,大樓管理員表示建物無因火災受損或曾有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;空屋,都無人使用,也很少看到所有人回來使用。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,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。
本物件拍賣公告,若有遺誤,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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